根据十四届连江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委巡察一组自2023年2月21日起进驻共青团连江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县委),对团县委进行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
本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团县委“三定”规定和承担的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团县委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加快打造“海上福州”桥头堡,奋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坚强北翼,实现“一核引领,四轮驱动”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通过书面听取工作汇报;与团县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团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7720760001,设立电子邮箱:LJXC1Z@126.com,专门邮政信箱:连江县邮政信箱023号中共连江县委巡察一组,同时在连江县五大中心正中大楼(一层入口左侧)墙面上设置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8:00-20:00。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信访反映团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关于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共青团连江县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