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闽政办〔2021〕52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国家发改委 住建部《“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住建部 水利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加快完善配套污水管网,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实现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连江县“十四五”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目的意义
扎实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断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三、总体目标
以县域为单位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编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实施方案,逐年列明分年度建设任务、所需建设资金、“十四五”末县域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以及基本实现集镇建成区全收集全处理的年限。
四、总体要求
(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根据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及运维模式,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二)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财政投入能力、居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
(三)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发展、乡镇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
五、范围期限
本轮规划范围为连江县域内除城区(凤城、敖江、江南)3 个乡镇外的琯头镇、晓澳镇、东岱镇、浦口镇、东湖镇、潘渡镇、小沧畲族乡、蓼沿乡、丹阳镇、长龙镇、透堡镇、马鼻镇、官坂镇、坑园镇、下宫镇、筱埕镇、安凯乡、黄岐镇、苔菉镇 19 个乡镇的镇区范围内污水运维方案。
实施年限为2022~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