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2-00120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2〕923号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6 |
标题 | 关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F-1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2022年11月,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 - DPQ-F - 1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以下简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 ,报告于2022年12月14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 350500 ,联系电话: 26130556 ,并注明“ 《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 - DPQ-F - 1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 |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2-00120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2〕923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2-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F-1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2022年11月,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 - DPQ-F - 1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以下简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 ,报告于2022年12月14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 350500 ,联系电话: 26130556 ,并注明“ 《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 - DPQ-F - 1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 |
2022年11月,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F-1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报告于2022年12月14日通过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拟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拟调整地块现状用地为冠城大通,地块北侧为华电蓝海苑和东郡华府,南靠马祖东路,东临海云路,交通便捷。
二、拟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350122-DPQ-F-10-2 |
公园绿地(G1) |
3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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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500,联系电话:26130556,并注明“《连江县中心城东片区350122-DPQ-F-1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意见与建议”。
附件:拟调整地块区位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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